一群驾校学员考试过关,为表示感谢,前日晚上设宴请教练王某吃饭。席间王某忍不住多喝了几杯,13日1时许,王某坚持开车送学员回家,恰好遇到晋安警方设卡检查,经测试,王某当时已处于醉酒状态。
13日1时许,鼓山派出所和象园派出所民警,联手在塔头路设卡检查过往车辆。当时,一辆牌号为闽J-A7150的小轿车由六一路拐向塔头路,在民警示意下,汽车靠边停下,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驾驶员假装怕冷,仅将车窗摇下一条缝,将证件塞了出来,但酒味还是从小缝里飘了出来。民警立即要求他接受酒精测试。 经检测,驾驶员王某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5毫克,属于醉酒驾车。 驾校教练王某无奈接受酒精测试
警方依法对王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此外,他还将接受扣12分、罚款1500元的处罚。由于王某是驾校的教练,按照福建省运管局规定,他因醉酒驾车将被停课2年,另外驾校也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