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日新月异发展的今天,会开车已经成为百姓普遍掌握的一项技能。但令市民周某(化名)十分恼火的是,自己在参加科目二场内考试时,因开车的另一考生操作不当,造成考试车辆侧翻,坐在车内的自己因此受了重伤。他随后将自己报考的湖南一星驾校(化名)、湖南二星驾校(化名)告上法庭。 昨日,岳麓区人民法院在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模拟法庭公开审理了此案。法院当庭一审判处湖南二星驾校赔偿周某医药费、误工费、伤残补偿金等损失共计20余万元,并退还原告机动车驾驶培训费用1800元。 参加驾考却成七级伤残 2009年2月22日,周某来到湖南二星驾校(当时为湖南一星驾校的分校)报名参加了汽车驾驶培训学习。“不得了了,车子翻了!”2009年8月29日上午,周某参加了科目二场内考试,并与另一学员陈某(化名)同坐一车。谁知,陈某考试时因过度紧张、操作不当,导致考试车辆侧翻,造成周某受伤,经鉴定构成七级伤残。 十分气愤的周某认为两被告作为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公司,没有尽到对驾驶经验不足及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学员的安全保护义务,导致自己受伤。于是,一纸诉状将两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共同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补助金等费用;同时要求解除合同,由两被告返还其已向原告收取的汽车驾驶培训费、考试费、资料费及体检费等,并赔偿自己住院期间因无力管理所办企业增加的管理成本及间接经济损失等共计24万余元。 被告请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岳麓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于昨日上午在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模拟法庭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法庭上,湖南一星驾校称周某受到的伤害是因为陈某驾驶操作不当造成的,且考试系在交警组织和管理的考场内进行的。同时,湖南二星驾校曾向湖南一星驾校作出书面承诺,由二星驾校对招收学员的安全事项负责。而湖南二星驾校则表示,周某受伤不是其工作人员造成的,周某只能要求与之签订合同的湖南一星驾校来承担责任。两被告均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驾校赔偿20余万元 由于被告不同意调解,法院随后当庭作出了判决。法院认为,两驾校经过协商以后,由湖南二星驾校以湖南一星驾校的名义收取了原告周某的培训费用,周某与湖南一星驾校之间成立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原告周某参加机动车驾驶科目二的考试时因第三人的原因,致使其受到人身伤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湖南一星驾校应对周某在合同履行期间受到的伤害承担违约责任。 湖南二星驾校曾向湖南一星驾校作出书面承诺,由其对招收学员的安全事项负责。该约定未违反法律规定,在两被告之间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应由湖南二星驾校赔偿原告的损失,并由湖南一星驾校负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