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道路运输局发出关于严格审查筹建驾校资格条件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海南省道路运输局2010-2020年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发展规划》,不得突破本辖区内驾校规模数量,不再筹建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避免驾校数量无序扩张,防止投资人盲目筹建驾校,减少或避免投资人损失和资源浪费。
按照规定,申办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的,教练车辆数不低于50辆(三种车型)。教练场地总面积不少于58亩,主训练场面积不低于50亩。申办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的,教练车辆数不低于20辆(两种车型),教练主训练场地面积不少于28亩,教练场地路面要求平实、平整。 |